李易峰,嫖娼大数据中的一个分子

“为什么男人去嫖娼?因为 she never says no(她从不拒绝)。”
每当有顶流男明星登上“平安北京”,总会引发这样的疑问:他长得好看,又有钱,按道理不缺性资源,为什么还要偷摸去做嫖娼(这么高风险的事)呢?
这个问题,可能是理解性产业“屡禁不止”的关键。
人大社会学教授潘绥铭团队曾在 2000-2015 年对中国人口做了 4 次抽样调查,结果显示:在 21 世纪的前 15 年里,男性嫖客一直在增加。

同时,“嫖”是一种阶级行为。越有钱,嫖得越多

嫖娼的主力年龄段是 :25-39 岁(但各个年龄段都有在嫖)

▷ 35 岁的李易峰,不过是大数据中的一个分子。但数据只是数据,有助于理解全貌(请勿跳脚)
嫖客的心理动机很复杂。
总体来看,嫖娼不仅仅是为了“买性”,嫖娼是为了买到一种“性别关系”。
注:本文对探讨娱乐圈的事没有兴趣,只展现一般情况。虽然我们以异性恋男嫖客为文章主体,但不代表女性不嫖。一个事实:女性也会买春,但男性往往是主力消费者。以及,男性性工作者的主要服务对象,同样也是男性(Dylewski&Prokop,2019)。
01 嫖客的 5 种心理动机
也许你会觉得,“为什么嫖娼”是个蠢问题(为了性呗)。
但全球因为嫖娼被捕的罪犯(以及非罪犯)样本告诉我们,男性向女性购买性行为的动机是复杂的,至少存在 5 个他们愿意坦白的理由(Ondrášek 等,2018)。包括:
1)想要与各种女性性工作者发生新奇、刺激和“禁忌”性行为,这些女性可以满足他们的同时,“可以被蔑视”。
2)寻求现有伴侣不愿意(或不太可能)提供的特定性行为;

《榴莲飘飘》
3)嫖娼,意味着你可以在没有情感卷入的情况下,以一种类似“消费”的方式感知性,这比普通的浪漫关系、找炮友、一夜情要简单得多;
4)渴望支配和控制,因为女性性工作者通常“脆弱且顺从”。
《妓院谈话(Conversations In A Brothel:Men Tell Why They Do It)》一书中记录了某位买春男子的内心想法:“这是唯一一个让我觉得我可以成为男人的地方”。因为他觉得“男人就应该是这样。不会内疚,也不会感到与社会格格不入”。
5)寻求安慰、陪伴、爱和亲密感。
这是一个挺反常识的现象:存在一部分嫖娼男子,确实很在乎性工作者“感觉好不好”,她们有什么个人故事啦 blabla……他们会与之倾诉内心,寻求情感联结。研究者认为,这组男性嫖娼的动机实际上可能是长期交配努力的信号(想要找个伴侣)。
02 嫖娼一般在什么情况下发生?
潘教授团队对 7288 名买春男子的调查发现,有几大因素与“嫖娼”行为显著相关(注意是“相关”而不是“因果”):

男性的酒局和社会交往,与嫖娼可能性增加有关。
已婚。婚姻并不会约束这部分男性,反而让他们的嫖娼可能性提高 62%。
男性的各种“非主流”性行为。如果他们曾接受“三陪”、有过群交、一夜情等等,都会显著增加嫖娼可能。
有性病。不仅仅是嫖娼男子更容易得性病,得过性病的男子也容易去嫖娼。
但这些被访者中,有相当一部分人认为,嫖娼行为的发生,也不全是因为性欲,而可能是出于“今天感觉烦恼或高兴、工作劳累或轻松、遇到悲事或喜事”等等。
简单来讲,他们觉得此事为“兴之所至,稀松平常”。

《性工作者 2》
研究还提到,嫖娼发生的另一个常见状况:被朋友拉去,跟兄弟们一起嫖。
针对这个场景,上野千鹤子在《厌女》中描述过“男性共同嫖娼”的另一层心理动因:和战争时期的轮奸行为类似,男性共同嫖娼,是通过“把女人视作共同祭品”来增进连带感的一种仪式。
这也是为什么一些女性主义者“极力反对嫖娼”的原因之一。在这种状况之下,女性通常被视为只具备“性属性”的物体。它根植于社会厌女症和强奸文化的土壤,为“有毒的男子气概”服务,而身处其中的性工作者根本没有“自愿”可言。
至于为什么“嫖娼寻求的是性别关系”,《性之变:21 世纪中国人的性生活》这样解读道:
男嫖客在挑选“小姐”之前,通常还并不知道对方的性技巧如何。他们挑选的是“符合自己性别观念”的性别关系。
无论男客最终与“小姐”做了些什么,他们在去找“小姐”的时候,其实首先考虑的都是寻求一个符合他们所需要的“女人形象”的“小姐”,然后再与这个女人发生性行为。倒不一定非要超过他自己的其他性伴侣,而是要求两个极端:要么很相像,要么很不同。
“男客”所需要的“女人形象”,主要来自现实生活中一般女性在一般意义上的不平等,来自我们这个社会对他们进行的男性中心倾向的熏陶与规训。例如,我们所访谈到的“男客”,曾经给我们描述出许许多多各式各样的“女人形象”;但是我们也从来没发现,“男客”与“小姐”之间曾“平等”地相处。

《出租车司机》
03 那么,爱嫖娼 VS 不嫖娼的男性
是否存在关键区别?
有的。
心理学家 Adam C. Davis 等人发表在《Front. Psychol.》上的一项研究,总结了“买春”与“不买春”男性在人格主要维度(即情感、动机、思想和行为)的持久个体差异。他们发现:
1)具有“黑暗四分体(自恋、马基雅维利主义、精神病和虐待狂)”人格特征的男性,更容易去嫖娼。
通俗来讲,这是一种比较阴暗的“混蛋」特质。他们可能表现出很高的偏执水平,自恋,对他人的同理心不强,不太愿意信任他人,更可能将施暴行为作为增强自己权力感或价值感的方式。在某些情况下,他们善于权术和谋略,甚至为达目的不择手段。
他们的嫖娼动机一般不是“寻求爱和亲密”,而在于“对性工作者拥有权力和控制感的兴奋”和“发生兴奋性行为的同时轻视她们”。可谓是“爱玩女人的厌女症患者”。
有没有很像“霸道总裁”?
吊诡的是,既往的数据显示“黑暗四分体”人格者确实可能有更大的社会成功,也更可能成功地繁育后代——我想,这大概正应验了“男人不坏,女人不爱”的那句老话吧。

黑暗四分体、动机和嫖娼类型。与室内嫖娼(如三陪)相比,在室外嫖娼(如街头卖淫)的男性中,四分体特征更普遍
2)此外,还有一些人格特质与嫖娼相关:
更高的有毒男子气概(hostile masculinity,这是一种对女性的敌意和玩世不恭,倾向于凌驾和控制女性的态度);
冲动、寻欢作乐和自我防御程度较高;
更高的感官寻求(sensation-seeking)水平(即,渴望寻找新奇刺激的活动);
支持将性视为商业交易的男性;
在自尊方面得分低的男性。
3)研究还发现,具有“诚实和谦逊”这两个人格特质的男性,更不易嫖娼。这两个特质,与每个黑暗四分体特质都负相关(Lee 等,2013)。

《榴莲飘飘》
嫖娼作为一种古老的行业,根植于长远和深厚的文化。
“为性付费”的成因相当复杂,它背后可能是孤独、纯粹欲望,甚至是“精神疾病”的某个切面。
从性别视角来看,它也是厌女症的产物,它不是“大多数男人都会犯的错”,而是“许多男人喝白开水”一样的故事。
参考文献
[1]Davis et al,. The Dark Tetrad and Male Clients of Female Sex Work. Front. Psychol. 17 September 2020. DOI: 10.3389/fpsyg.2020.577171
[2]潘绥铭,《给“全性”留下历史证据》,(香港)1908 有限公司出版,2017 年6 月
[3]潘绥铭,黄盈盈,《性之变:21 世纪中国人的性生活》,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3 年 8 月
作者:江湖边
责编:kum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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