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冰与火之歌》小说--第41章至第45章

原标题:《冰与火之歌》小说--第41章至第45章

第四十一章 琼恩

“我从没见过像你们这么无可救药的小鬼。”等他们全体聚集在训练场里,艾里沙·索恩爵士说,“你们的手生来只配挑粪,没资格拿剑。若是依我之见,我会发配你们通通去养猪。可是昨晚我听说葛伦正带着五个小伙子,从国王大道上来。其中一两个或许还有救。为了给他们腾出位置,我决定放过你们其中八个,交给司令官去处置。”他一个接一个喊出名字,“癞蛤蟆、呆头、大笨牛、娘娘腔、雀斑男、猴子、蠢蛋爵士,”最后他看看琼恩,“还有野种。”

派普呼了口气,兴奋得把剑抛向空中。艾里沙爵士恶狠狠地瞪着他说:“从现在起,别人会称你们作守夜人,但如果你们信以为真,那就是天字第一号大笨蛋。你们都还是乳臭未干的小毛头,身上都是夏天味道,等冬天一来,你们就会像苍蝇一样全部死得四脚朝天。”说完艾里沙·索恩爵士便离开了。

其他男孩立即把八个被擢升的人团团围住,又笑又骂,连声道贺。霍德用剑脊敲敲陶德的屁股,大喊:“现在你可是守夜人癞蛤蟆啦!”派普嚷着说要当黑衫军先得有坐骑,一跃跳上葛兰肩膀,两人同时扑倒,在地上翻滚打闹怪叫。戴利恩冲进武器库,回来时手中多了一袋劣等红酒。正当他们轮流喝酒,像呆瓜似地傻笑时,琼恩注意到山姆威尔·塔利孤伶伶地站在广场角落一棵光秃秃的树下。琼恩把酒袋递过去。“要不要来一口?”

山姆摇摇头。“不用了,琼恩,谢谢。”

“你还好吧?”

“我很好,真的。”胖男孩在撒谎,“我真为你们高兴。”他试图挤出一抹微笑,结果只有那张圆脸木然地晃动。“有朝一日你一定会当上首席游骑兵,像你叔叔从前那样。”

“我叔叔现在还是首席游骑兵。”琼恩纠正他。他绝不相信班扬·史塔克已死。他还来不及再说,只听霍德喊道,“好家伙,你打算独吞啊?”派普从他手中一把攫走酒袋,笑着跑开。葛兰抓住他的手,派普使劲把酒袋一捏,一股细细的红色酒柱便喷到琼恩脸上。霍德大吼着叫他别浪费好东西。琼恩含含糊糊、说不出话,挣扎着想站稳,这时梅沙和杰伦爬到墙上,开始朝他们猛扔雪球。

等他挣脱开来,满头是雪,衣服上也都是葡萄酒,山姆威尔·塔利已经走了。

当晚,三指哈布为庆祝男孩们的晋升,特别煮了顿丰盛晚餐。琼恩走进大厅时,总务长亲自领他前往靠近火炉的座位,途中老鸟们纷纷拍他表示嘉许。八个即将成为黑衣弟兄的男孩品尝了薄荷叶装饰、用大蒜和药草烤的羊肉,以及浸在奶油里的黄萝卜泥。“这可是总司令的餐桌上才有的好东西。”波文·马尔锡告诉他们。除此之外,桌上还有用菠菜、鹰嘴豆和芜菁做的凉拌沙拉,饭后甜点则是冰镇的蓝莓和甜奶油。

“你觉得他们会把我们编在一起吗?”当他们开心地狼吞虎咽时,派普不禁问。

陶德扮了个鬼脸。“希望不会,我受够了你那双丑耳朵。”

“哟,”派普说,“天下乌鸦还不是一般黑。癞蛤蟆,我看你游骑兵是当定了,因为他们会把你派得离城堡越远越好。若是曼斯·雷德打来,只需掀开面罩,叫他们瞧瞧你那张脸,保管他们落荒而逃啊。”

除了葛兰,大家哄堂而笑。“我真心希望自己能当游骑兵呢。”

“我们不都一样。”梅沙道。黑衫军的每一位成员都有防守长城之责,若是敌人来袭,人人都必须举剑迎敌,然而游骑兵才是守夜人部队中真正的战斗主力。只有他们会骑马北出长城,扫荡影子塔以西鬼影幢幢的森林和冰雪覆盖的崇山峻岭,与野人、巨人和怪物般的雪熊作战。

“那可不一定,”霍德说,“我就想当工匠。若是长城垮了,游骑兵还有什么用呢?”

工匠群体包括负责维修堡垒和塔楼的石匠和木匠;负责挖掘隧道,敲碎石头铺路的矿工;负责砍伐靠近长城的树林的樵夫。据说多年以前,工匠们从鬼影森林中的冰湖运来巨大冰块,用雪橇南运,以将长城砌高。然而距离那样的年代,已经过了好几百年,如今他们所能做的,便只是沿着城墙,从东海望走到影子塔,修补沿途的裂缝,注意融化的迹象。

“熊老可不是笨蛋,”戴利恩发表意见,“你一定会当上工匠,而琼恩也一定会当上游骑兵。咱们这群人里面他不仅剑使得最好,骑术也最棒,更何况他叔叔生前也是首……”他想起自己提到了什么,不自在地住嘴。

“班扬·史塔克依旧是首席游骑兵。”琼恩·雪诺一边把玩着手中那碗蓝莓,一边对他说。别人或许对叔叔安然归来不抱期望,但他不会。他推开几乎碰都没碰的蓝莓,起身离开长凳。

“这些你还要不要?”陶德问。

“都给你。”事实上,连哈布精心烹调的晚餐,琼恩也几乎没动。“我吃不下了。”他从门边的挂勾上取下斗篷,穿了就准备出去。

派普跟上来。“琼恩,怎么了?”

“是山姆,”他承认,“今晚他没上桌。”

“这家伙可不像是会错过餐点的人,”派普若有所思地说,“你觉得他生病了?”

“他在害怕。因为我们就要离开他了。”他忆起自己离开临冬城当天,那些悲喜交加的道别。布兰支离破碎地躺在床上,罗柏发际还有雪花,艾莉亚则是得到“缝衣针”后疯狂地吻他。“等我们宣过誓,就会有各自应尽的义务。有些人可能被派往远方,前往东海望或影子塔。只有山姆会留下来继续受训,而雷斯特或库格那种人正在国王大道上等着他。天知道他们是什么德行,不过可以肯定艾里沙爵士一有机会就会叫他们去对付他。”

派普皱眉:“能做的你都做了。”

“我们做的还不够。”琼恩说。

他回哈丁塔找白灵时,心中感到深切的不安。冰原狼跟在他身边走向马厩,刚一进门,几匹比较激动的马便伸腿踢栏,两耳后竖。琼恩为他的母马上鞍,骑出黑城堡,就着月光和夜色往南行去。白灵飞奔在前,转眼便消失无踪。琼恩由他去,狼总有打猎的本能。

他的脑中漫无目的,纯粹只想骑马。他先是沿溪而行,聆听冰冷的溪水流过岩石,接着穿越旷野,踏上国王大道。道路在眼前伸展,狭窄、多石、杂草从生,看上去并非通往光明与希望的途径。然而这道路,却让琼恩·雪诺心里盈满思慕之情。临冬城就在路上某地,如果继续前行,则会抵达奔流城、君临、鹰巢城和其他许多地方,例如凯岩城、千面屿,多恩领的红色山脉,海中布拉佛斯的百余列岛,瓦雷西亚浓烟滚滚的古老废墟。这些地方琼恩永远不能得见。世界在路的彼端……而他却在这里。

一旦他发下誓言,便将以此为家,在此终老,和伊蒙师傅一样。“我还没发誓呢。”他喃喃自语。他并非违法乱纪之人,不像他们若不穿上黑衣,便得接受法律制裁。他以自由之身来到这里,同样也可以自由之身离去……除非他开口宣誓。他只需继续骑行,便可抛开这里的一切。等到新月再度满盈,他已经返回临冬城,与兄弟重新团聚。

他们是你同父异母的兄弟,心中有一个声音在提醒他。还有不欢迎你的史塔克夫人。临冬城里无他容身之地,更不用说君临。连他自己的母亲也无法安顿他。想到她,他不禁难过起来。他想知道她是谁,长什么样,想知道父亲为何离开她。白痴,因为她是个妓女,要不然就是个有夫之妇。一定是牵连到某些阴暗又不名誉的事,否则艾德大人为何羞于提及?

琼恩·雪诺将视线从国王大道转开,回头往后看去。黑城堡的灯火被一座小丘遮蔽,但巨大而冷漠的长城,却在月光照耀下直向天际,清晰可见。

他调转马头,朝家的方向奔去。

他刚爬过缓丘,瞧见远处司令塔的火光,白灵便回来了。冰原狼的口鼻一片血红,缓步跟在马旁边。在回去的路上,琼恩发现自己再度想起了山姆威尔·塔利。等他回到马厩,心里已有了主意。

伊蒙学士的居所在一座坚固的木造堡垒内,正好位于鸦巢下方。学士年纪大了,身体也虚弱,因此他和两个负责照顾他起居,平时则协助他处理事务的年轻事务官住在一起。兄弟们间有个笑话,说全守夜人部队里最丑的两个都给派到他手下,只因为他瞎了眼,省得受罪。克莱达斯矮个子,秃头,几乎没下巴,长了一双粉红色的小眼睛,活像只鼹鼠。齐特脖子上长了个鸽子蛋那么大的瘤,脸上则布满疮和疙瘩。或许正因如此,无论何时他看起来总是怒气冲冲。

来应门的是齐特。“我有事找伊蒙师傅。”琼恩告诉他。

“学士已经睡啦,你也该上床了。明天再来看他愿不愿见你罢。”说完他准备关门。

琼恩伸脚卡住门。“我现在就要跟他谈,等明早就太迟了。”

齐特皱眉道:“学士可不习惯没事给人半夜吵醒。你知道他年纪多大了吗?”

“我知道他年纪大,比你更懂待客之道。”琼恩说,“请代我向他致歉,若非情况紧急,我决不会打扰他休息的。”

“如果我拒绝呢?”

琼恩把脚稳稳地卡在门缝间。“我可以就这样站上整夜。”

黑衣弟兄嫌恶地哼了一声,然后打开门让他进去。“到图书室去等。那边有木材,去生个火。我可不会让学士因为你的关系着凉。”

等齐特领着伊蒙师傅进来,琼恩已经生起一炉劈啪作响的柴火。老人穿着睡袍,颈间依然挂着象征身份的锁链。即便睡觉,学士也不能取下。“我坐炉边那张椅子就好。”他大概是察觉到暖意,便这么说。等他舒服地坐下,齐特拿了张毛皮帮他盖住双脚,然后走到门边站定。

“学士,这么晚还吵醒您,真是抱歉。”琼恩·雪诺道。

“你并没有吵醒我,”伊蒙师傅回答,“我发现年纪越大,睡眠的需求就越少,而我已经很老了。我时常大半夜与过去的鬼魂为伍,回忆起五十年前的往事,恍如昨日。因此三更半夜的神秘访客,也算件不错的事。那么告诉我,琼恩·雪诺,这时候跑来找我,究竟有什么事?”

“我想请您让山姆威尔·塔利结束训练,正式加入守夜人弟兄的行列。”

“那不干伊蒙学士的事。”齐特抱怨。

“总司令把训练新兵的事务交给艾里沙·索恩爵士负责,”师傅温和地说,“只有他才能决定某个孩子够不够格宣誓加入,这你想必也清楚。你为什么还来找我?”

“因为总司令会听从您的建议,”琼恩告诉他,“更何况守夜人弟兄若有病痛伤患,也都由您照料。”

“这么说来,你这位山姆威尔·塔利可有病痛伤患?”

“他很快就会有,”琼恩向他保证,“除非您能伸出援手。”

他一五一十地把事情真相说出来,连放白灵去对付雷斯特的部分也没漏掉。伊蒙师傅静静地倾听,盲昧的双眼朝向炉火,然而齐特的眼神却随着他说的每一个字越显阴沉。“没有我们保护,山姆绝对撑不下去。”琼恩收了尾,“他对舞刀弄剑一窍不通。连我妹妹艾莉亚都能把他大卸八块,而她还不满十岁。假如艾里沙爵士强迫他打斗,他早晚会受伤,甚至被杀。”

齐特听不下去了。“我在大厅里见过这肥小子,”他说,“他分明就是条猪,如果你说的是实话,那他还是个无可救药的胆小鬼。”

“或许真是如此,”伊蒙师傅道,“齐特,你倒是说说,我们该拿这孩子怎么办?”

“别理他,”齐特说,“长城本来就不是软脚虾该来的地方。就让他继续受训,直到他够格为止,管他要训练多少年。老天有眼,艾里沙爵士要嘛把他变成个男人,不然就把他杀掉。”

“这种作法太愚蠢了,”琼恩道。他深吸一口气,稍稍整理思绪。“记得我曾听鲁温师傅解释过他为什么要始终戴着颈链。”

伊蒙师傅伸出骨瘦如柴,满是皱纹的手指轻抚着他沉重的项圈。“继续说。”

“他告诉我学士的颈链是用来提醒自己立下的誓言,”琼恩边回忆边说,“然后我追问他为什么每个环节都要用不同的金属,我说如果换成银链,搭配他的灰袍一定更出彩。鲁温师傅笑着告诉我:锁链乃是随着学士的知识渐长而逐一打造。不同的金属,代表不同领域的知识,黄金代表财务会计,白银象征救死扶伤,钢铁则是军事知识。他说除此之外,锁链还有别的意义。戴着锁链,可以随时提醒学士所服务的王国,对不对?想想看,如果说贵族老爷是黄金,骑士是钢铁,但光这两个金属环无法连成一条锁链,你还需要白银、铁和铅,锡、红铜和青铜,以及其他金属,他们象征着农夫、工匠等等各行各业的人。一条锁链需要各种金属,正如一个国家需要形形色色的人。”

伊蒙师傅微笑道:“所以呢?”

“守夜人也是如此,不然干嘛区分游骑兵、事务官和工匠呢?蓝道大人无法把山姆训练成战士,艾里沙爵士也不会有办法。无论你多用力,也不能把锡打成铁,但这不代表锡就没用。为什么不让山姆当个事务官呢?”

齐特愤怒地绷着脸道:“我自己就是个事务官,你以为这是轻松差事,可以随便拿给胆小鬼做?守夜人日子过得下去,全靠我们事务官打猎种田、养马养牛,还有捡柴烧饭。你以为你穿的衣服是谁缝的?补给品又是谁从南方运来的?告诉你,通通是事务官。”

伊蒙师傅的反应比较温和。“你这位朋友打猎技术如何?”

“他痛恨打猎。”琼恩不得不承认。

“那他会犁田吗?”学士问:“他能驾车开船吗?会不会杀牛呢?”

“都不会。”

齐特阴险地笑道:“我见过像他这种软弱的小少爷被派去做事时是什么德行。叫他们搅个奶油,就弄得皮破血流。叫他们拿斧头劈柴,就把自己的脚给砍了。”

“我知道有件事山姆做得比谁都好。”

“是什么?”伊蒙学士提问。

琼恩警觉地看看站在门边,面疮发红,满脸怒意的齐特。“他可以帮您的忙,”他很快地说,“他懂算术,也会读书写字。我知道齐特不识字,克莱达斯眼睛又不好。山姆把他父亲的藏书都读遍了。他跟乌鸦应该会处得来,动物似乎都很喜欢他,白灵一见他就对他很有好感。除了打架,他能做的事很多。守夜人军团需要每一种人,何苦不为什么就杀掉一个呢?不如知人善任。”

伊蒙学士闭上眼睛,琼恩一时还担心他睡着,但最后他开了口:“琼恩·雪诺,鲁温学士把你调教得很好。看来你的心思和你的剑一样灵敏。”

“您的意思是……?”

“我会仔细想想你的话,”学士语气坚定地告诉他,“现在嘛,我准备睡了。齐特,送这位年轻弟兄出去。”

第四十二章 提利昂

他们在紧邻山路的山杨树丛下稍事休息。提利昂捡拾枯枝,马匹则啜饮山泉。他俯身拿起一根断裂的枝干仔细审视。“这个行吗?我对生火这事儿不在行,以前都是莫里斯帮我弄的。”

“生火?”波隆啐了口唾沫,“侏儒,你急着找死不成?还是你走得连理智都没啦?生火会把方圆好几里的原住民通通吸引过来。兰尼斯特,我还想活着走完这趟路呢。”

“那你倒是打算怎么办?”提利昂问。他把树枝夹在腋下,继续在稀疏的灌木丛中翻找。天刚亮,林恩·科布瑞爵士便铁青着脸把他们送出血门,并明令禁止他们再度出现,从那时起,他俩便快马加鞭地赶路,直到现在还没歇息,害得他腰酸背痛。

“靠蛮干杀出重围是别想了,”波隆道,“但两个人轻装便行,总比大批人马速度快,也较不会引人注意。我们在山里停留的时间越短,就越有机会安全抵达河间地带。所以我说咱们应该加紧赶路,白天躲藏,夜间行动,道路能避就避,不要发出噪音,更不要生火。”

提利昂·兰尼斯特叹道:“波隆,这计划真是好极了。那你就自己去试试罢……到时候可别怪我没停下来帮你挖坟。”

“你这侏儒想活得比我久?”佣兵嘿嘿笑道。他的笑容有个缺口,正是瓦狄斯·伊根爵士的盾牌撞掉他一颗牙齿的地方。

提利昂耸耸肩。“你要在夜间加紧赶路,这简直就是想摔破脑袋。我宁可慢慢走,舒舒服服地走。波隆,我知道你爱吃马肉,但这回要是我的马死了,咱俩就只剩影子山猫可骑了……老实说,我认为不管我们怎么做,原住民都会找上我们。这里四处都是他们的眼线。”他伸出戴了手套的手,朝周围风蚀的高耸峭壁挥挥。

波隆皱眉道:“兰尼斯特,那我们就跟死人没两样了。”

“真那样的话,我也宁愿死得舒服点。”提利昂回答,“我们需要生个火,这里入夜之后冷死人,热腾腾的食物不仅可以温暖咱们的肚皮,还可以提振精神。你觉得这附近能打到什么野味?莱莎夫人好心地给我们准备了丰盛的咸牛肉、硬乳酪和干面包大餐,但我实在不想在这里咬断牙齿,你知道,要找学士还有得走咧。”

“我能弄到肉,”一绺黑发之下,波隆的黑眼睛狐疑地打量着提利昂。“但我首先应该把你和这堆笨柴火丢在这里,如果我把你的马也带走,那我逃脱的机会就会加倍。到时候你会怎么做呢,侏儒先生?”

“八成是死啰。”提利昂弯腰捡起另一根木棍。

“你觉得我不会这么做?”

“如果攸关性命,你会毫不犹豫这么做。当初你朋友契根肚子中箭,你不就动作飞快,一刀把他宰了?”当时波隆抓住他的头发往后一扯,匕首从他耳朵贯穿而进,事后他却对凯特琳·史塔克说他的佣兵同伴死于箭伤。

“反正他也活不成,”波隆道,“更何况他大呼小叫个不停,把敌人都引来了。那天受伤的换做我,契根也会同样行为……何况他算不上朋友,只是同行的伙伴。侏儒,你给我搞清楚,我帮你杀人,但那不代表我喜欢你。”

“我也只需要你帮我杀人,”提利昂说,“用不着你喜欢我。”他把怀中的木材扔到地上。

波隆嘿嘿一笑。“我得承认,你胆子够大,不输咱们佣兵。你怎么知道我会替你出场?”

“我哪儿知道?”提利昂瘸着腿试图生火。“我是孤注一掷。之前在旅店里,你和契根跟他们一道把我抓住,图什么?其他人要么是因为职责所在,要么是为了主子的名誉,但你俩不是。你既没有主子,也没有义务,更没有什么宝贝荣誉,何苦没事找事?”他取出刀子,削掉一根木棍的树皮,用来当引信。“喏,佣兵是为什么做事啊?还不是为了钱。你们以为凯特琳夫人会奖赏你们的协助,甚至给你们谋个差事。好了,我想这样应该就行了。你有没有打火石?”

波隆伸出两根手指滑进腰间的小袋,丢出一块打火石。提利昂在半空中接住。

“谢啦。”他说,“问题在于你不了解史塔克家的人。艾德大人既骄傲,又正直,凡事讲求荣誉,而他夫人嘛就更别提了。喏,等事情结束后她当然会赏你两个小钱,带着嫌恶的眼神,一边把钱塞到你手里,一边说几句礼貌的话,但别指望她会给更多啦。史塔克家要的是有忠诚有勇气,还得讲究荣誉的人,而你和契根嘛,老实说,不过是出身低贱的人渣。”提利昂拿燧石敲击匕首想生火,却什么也没弄出来。

波隆哼了一声。“小家伙,我看你这舌头挺毒的,小心哪天给人割了叫你吞下肚去。”

“别人都这么说。”提利昂瞄瞄佣兵。“我冒犯到你了吗?那还真对不住……不过哩,波隆,你也搞清楚,你的的确确是个人渣。责任感、荣誉心、友谊,哪一样是你有的?哼,不用费工夫想了,答案咱俩都知道。可你不蠢,我们抵达峡谷之后,史塔克夫人就用不着你了……但我用得着,何况兰尼斯特家的人从不吝惜金子。所以,当我需要孤注一掷时,我就是猜你够机灵,知道怎么做对你最有利。让我很高兴的是,你的确够机灵。”他将打火石和刀刃再度撞击,却依旧徒劳无功。

“拿来,”波隆蹲下身,“让我来。”他从提利昂手里接过短刀和燧石,一打便擦出火花。一块卷起的树皮开始冒烟。

“干得好。”提利昂道,“你虽然是个人渣,但不可否认你很有用。手里再拿把剑,你就跟我老哥詹姆差不多厉害。波隆,你想要什么?金子?土地?还是女人?只要想办法保全我性命,你要什么有什么。”

波隆朝火堆轻轻吹气,火焰顿时跃得老高。“万一你死了怎么办?”

“那样嘛,起码有了个真心诚意为我哀悼的人。”提利昂嘻嘻笑道,“我挂了,金子也就没啰。”

这时火已经烧得很旺。波隆起身,把燧石塞进口袋,然后将匕首抛回给提利昂。“算你公道,”他说,“我的剑是你的了……但别叫我来卑躬屈膝、满口老爷大人那套,我不当别人的仆从。”

“你也不当别人的朋友,”提利昂道,“我很清楚一旦有利可图,你会义无返顾地背叛我,就跟你背叛史塔克夫人一样。波隆,要是哪天真有人引诱你出卖我,请你记住——不管对方出价多少,我都付得起。说穿了,就是我很爱惜我这条命。好啦,那你现在到底能不能帮咱们弄点好吃的?”

“你把马照顾好。”波隆说着解开系在身后的猎刀,大步走进树林。

一个小时后,马匹已经刷洗喂饱,营火也烧得劈啪作响,火上的烤架正转着一只小山羊,滴下油汁,香气四溢。“现在只差一瓶好酒配着下肚啦。”提利昂说。

“还要来个女人,最好再多十来个士兵保护我们。”波隆道。他两脚盘坐在火边,正拿油石磨长剑。石头和金属摩擦所发出的刺耳声响有种怪异的安全感。“很快天就要全黑,”佣兵表示,“第一班我来值……虽然没什么用,好歹待会儿我可以死在睡梦中。”

“喔,我看用不着等到睡着,他们就会过来了。”闻着烤肉的香气,提利昂不禁口水直流。

波隆隔着营火盯着他。“你有打算。”他平板地说,石头又磨了剑一下。

“不妨说有一丝希望罢,”提利昂道,“又到孤注一掷的时候了。”

“你拿咱俩的性命当赌注?”

提利昂耸耸肩。“难道有别的选择?”他伸手从火上割下一小片羊肉。“啊。”他一边咀嚼,一边开心地感叹。油汁从他两颊滴下。“虽然有点硬,又没有酱料,但我还是不抱怨的好。之前在鹰巢城,我在断崖边跳来跳去,连一粒煮豆子都吃不到哩。”

“结果你却给了那狱卒一袋金子。”波隆说。

“兰尼斯特有债必还。”

当提利昂把装了金子的皮袋扔给莫德时,连莫德自己都难以置信。狱卒松开袋口的绳子,看到耀眼黄金,两眼睁得像煮蛋那么大。“我把银币留了下来,”提利昂对他歪嘴一笑。“我们本来就说好给金子,所以就成交啰。”那笔钱是莫德欺负一辈子犯人都挣不到的数目。“还有,别忘记我说过,这些只是开胃小菜。哪天你要是觉得烦,不想继续为艾林夫人做事,就到凯岩城来,到时候我再把欠你的算清。”眼看两手盛满金龙币,莫德当场就双脚跪下,保证他一定会照办。

波隆抽出匕首,将肉从火堆上拿下,开始从骨头上切下一块块烤得焦黑的肉,提利昂则挖空两块硬面包充当盘子。“假如我们真能回到河间地,你打算做什么?”佣兵边切边问。

“喏,先找个妓女,弄张羽毛床,来壶好酒再说。”提和昂递出盘子,波隆将之装满肉块。“然后再决定去凯岩城或者君临,等我想想,关于某把匕首,可有好些问题要问呢。”

佣兵咀嚼吞咽着满口烤肉。“这么说来你没撒谎?那真不是你的刀子?”

提利昂挤出一丝微笑。“你觉得我看起来可像个骗子?”

待他们填饱肚子,夜空已群星密布,一弯新月升上山头。提利昂将他的山猫皮披风铺在地上,拿马鞍当枕头。“等啊等啊,咱们朋友还没动静,真是好事多磨。”

“换做是我,也会担心其中有诈,”波隆道,“要不是有陷阱,干嘛这样大刺刺的?”

提利昂咯咯笑道:“那我们岂不更该唱歌跳舞,好把他们通通吓跑啰。”说完他哼起了小调。

“侏儒,你真是疯了。”波隆边说边用匕首剔除指甲缝里的油脂。

“波隆,你对音乐的喜好都到哪儿去啦?”

“你要音乐,当初干嘛不叫那唱歌的当你打手?”

提利昂嘻笑道:“那一定很有趣。想想他拿竖琴对付瓦狄斯爵士会是什么情景。”他继续哼唱着。“知不知道这曲儿?”他问。

“听得烦了,在旅店或妓院里常听到。”

“这是密尔的歌谣,叫做‘我的恋爱季节’。如果你知道歌词,就会明白写得有多么甜美哀怨。我睡过的第一个女孩子以前常唱这首歌,想忘也忘不掉。”提利昂抬头仰视星空。这是个清朗的寒夜,群星的光辉洒在山间,明亮无情有如真理。“我遇见她的那晚就和现在一模一样,”他听见自己说,“当时詹姆和我正从兰尼斯港骑马回来,只听一声尖叫,就见她朝路上跑来,后面跟了两个大呼小叫的男人。我老哥拔剑去对付他们,我则下马保护女孩。她只大我不到一岁,黑头发,很纤细,那张脸教你看了就心碎。最起码我的心碎了。虽然她出身低贱,又一副营养不良的样子,也很久没洗澡……但就是讨人喜欢。那两个男的先前已经扯开了她穿的破布,背几乎都露了出来,所以我用自己的斗篷裹住她,詹姆则把那两个家伙赶回森林里。等他跑回来,我已经问出了她的名字和身世。她是个农夫的女儿,自从她爹发烧病死后就孤伶伶一个人,正准备去……唉,其实要去哪儿她自己也不知道。”

“当时詹姆一心只想逮着那两个人。强盗居然敢在距离凯岩城这么近的地方攻击行人,这可不是件寻常事,他把这当成奇耻大辱。那女孩惊慌失措,不敢一个人走路,于是我提议带她到附近的旅馆,弄点东西给她吃,而我老哥则回凯岩城讨救兵。”

“她比我原先料想的更饿。我俩足足吃了两只半烤鸡,又喝干了一整壶酒,边吃边聊很愉快。那年我才十三岁,只怕一喝酒就乱了性。总之等我回过神来,已经跟她躺在床上。她很害羞,但我更害羞,真不知我是打哪儿来的勇气?我给她开苞的时候她哭了,但事后她吻了我,然后悄声唱起那首歌,到第二天清晨,我已经爱上她了。”

“你爱上她了?”波隆的语气听来饶富兴味。

“很可笑,对不对?”提利昂又哼起那首歌。“后来我还娶了她。”最后他终于承认。

“兰尼斯特家的人娶个农家女?”波隆说,“真有你的。”

“唉,讲几句谎话,口袋里装上五十枚银币,再找个喝醉酒的修士,一个小男孩能干些什么,说了你大概都不相信。我不敢把我的新娘带回凯岩城,就把她安顿在她自己的小屋里,咱俩过了两个星期的夫妻生活。最后那修士酒醒,便把事情前后通通禀报给我公爵老爸。”过了这么多年,讲起这件事竟依旧让提利昂倍感孤寂,他实在大感意外。或许只是旅途困顿的关系罢。“我的婚姻到此结束。”他坐起身,凝视着逐渐熄灭的篝火,就着光亮眨眼。

“他把那女孩赶走了?”

“他做得更漂亮,”提利昂道,“他先要我老哥跟我说实话。其实……那女孩是个妓女。从那条路到那两个强盗,整件事都是詹姆安排好的。他认为让我体验男女之事的时刻到了,便精心策划了这一切。这是我的第一次,所以他特意付了双倍的价钱找了个处女。”

“詹姆说完之后,为了让我牢牢记取教训,泰温大人把我老婆叫进来,交给他手下的卫兵。说实话,他们出的价挺公道,一人一枚银币,你说多少妓女值这个价?他叫我坐在军营的角落,逼我全程观赏,到后来她赚的银币多得拿不完,白花花的银子顺着指缝洒了一地,而她……”浓烟刺痛了他的眼睛。提利昂清清喉咙,从火边转开,朝黑暗的夜空望去。“泰温大人让我最后一个上。”他轻声说,“他还递给我一枚金币,因为我是兰尼斯特家的人,身价不同。”

过了一会儿,他又听见波隆拿石头磨剑的声音。“管我十三岁、三十岁还是三岁,有人敢这样对我,我非宰了他不可。”

提利昂转头面对他。“说不定哪天你会有机会。记得我跟你说过的话,兰尼斯特有债必还,有仇必报。”他伸个懒腰。“我试着睡一会儿好了。咱们要死的时候记得叫醒我。”

他用山猫皮披风裹住身子,闭上眼睛。地面凹凸不平,又冷又硬,但没过多久,提利昂·兰尼斯特竟真的睡着了。他梦见了天牢,但这回他是狱卒,并非犯人,而且他身躯高大,手握皮带,正抽打着父亲,逼他后退,逐渐靠近无尽深渊……

“提利昂。”波隆的警告低沉而急促。

提利昂立时清醒。营火仅剩余烬,人影正从四面八方朝他们进逼。波隆单膝起立,一手持剑一手握着匕首。提利昂捉住佣兵的手:安静,别轻举妄动。“今晚夜风寒冷,诸位何妨过来一起烤烤火?”他对周围鬼鬼崇祟的人影喊,“虽然我们无酒可以招待,但欢迎各位前来品尝羊肉。”

所有的动作都停了下来。就着月色,提利昂瞥见金属反射的光泽。“山是我们的,”树丛里传来一个低沉、坚毅而不友善的声音。“羊肉也是我们的。”

“羊肉是你们的没错,”提利昂附和:“你是谁?”

“当你升天去见你的神的时候,”另一个声音回答,“告诉他送你上天的是石鸦部的冈恩之子冈梭尔。”他踏开树丛,走进光线范围内。来人个子很瘦,带着个牛角盔,手里握着猎刀。

“还有多夫之子夏嘎。”这是头一个声音,低沉而致命。只见一块巨石朝他们左边挪动,然后立起身,变成了人。他的身躯魁梧强壮,看似动作迟缓,全身穿着兽皮,右手拿了根木棍,左手则握着一柄斧头。他脚步笨重地朝他们走来,边走边猛力把两样武器对撞了一下。

其他的声音跟着喊出名字,有康恩、托瑞克、贾戈特,还有些名字提利昂记不完全,但对方一共有十人以上。有些拿了刀剑,其他人则挥舞着干草叉、镰刀和树木削的长矛。他直等他们通通报完姓名之后方才回答:“我是兰尼斯特部落的泰温之子提利昂,他是住在凯岩城的狮子酋长。我们很乐意支付吃羊肉的赔偿。”

“泰温之子提利昂,你能给我们什么东西呢?”叫冈梭尔的人问。他似乎是这群人的头目。

“我钱包里有些银币,”提利昂告诉他们,“我身上这件锁甲对我来说太大,但康恩穿起来应该很合身。另外呢,我这把战斧要是握在夏嘎那双强壮的手里,肯定会比他那柄木头斧威猛得多。”

“半人想拿我们的东西当赔偿。”康恩道。

“康恩说得对。”冈梭尔说,“你的银币是我们的,你的马是我们的,你的锁甲和你的战斧,还有你腰上的刀子也都是我们的。你只有一条命可以拿来赔偿。泰温之子提利昂,你想要怎么个死法?”

“我想活到八十岁,喝饱一肚子酒,找个处女陪着我,这才死在自己的暖床上。”他回答。

壮硕的夏嘎第一个发笑,声响如雷。其他人则不若他这么觉得有趣。“康恩,去牵马,”冈梭尔下令,“把另外那家伙宰了,然后把半人抓起来。我们可以让他挤羊奶,顺便讨孩子的妈开心。”

波隆一跃起身。“谁想先死?”

“住手!”提利昂厉声喝道,“冈恩之子冈梭尔,听我说。我的家族既有钱又有势,只要石鸦部能保我们平安出山,我那公爵老爸赏你们的金子会多到可以拿来洗澡。”

“低地领主的金子跟半人说的话一样不值钱。”冈梭尔道。

“我虽然只是半个人,”提利昂说,“却有勇气面对敌人。石鸦部呢?等峡谷骑士来了,你们还不是只敢躲在石头后面,害怕得发抖?”

夏嘎怒吼一声,将手中的棍棒和斧头再度撞击。贾戈特用他那根前端淬过火的木矛戳了戳提利昂的脸。他极尽所能不畏缩。“你们就只偷得到这种货色?”他说,“杀羊或许可以……还得那羊乖乖认命让你们杀。我老爸的铁匠拉出的屎都比这高级。”

“臭小子,”夏嘎吼道,“等我把你的命根子剁下来喂山羊,瞧你还敢嘲笑我的斧头?”

然而冈梭尔举起手。“不,我要听听他怎么说。孩子的妈现在都在挨饿,有了家伙比拿金子更有用。泰温之子提利昂,你要拿什么来换你的命?剑?长枪?还是盔甲?”

“冈恩之子冈梭尔,这些都不成问题,我给你的远不止于此,”提利昂·兰尼斯特微笑着回答,“我会把整个艾林谷都送给你。”

第四十三章 艾德

透过红堡深广王座厅的狭窄高窗,夕阳余晖遍洒地面,为墙壁挂上暗红色的条纹。龙头曾经高悬于此,如今石墙虽已为青绿和棕褐相衬、栩栩如生地描绘狩猎情景的挂毯织锦所覆盖,但在奈德眼中,整个大厅依旧浸润在一片血红之中。

他高高坐在“征服者”伊耿宽大而古老的座位上。那是张钢铁铸成,满是狰狞尖刺利角和诡异扭曲金属的椅子,它正如劳勃所警告的那般,是张天杀的不舒服的椅子。眼下他的断腿不住抽痛,这种感觉更是无以复加。他身子底下的金属每一小时都越显坚硬,布满利齿般尖刺的椅背,更教他无法倚靠。当年征服者伊耿命令手下铁匠使用敌人投降时的弃械,镕铸成一张大椅时,曾说:“作国王的不能舒舒服服地坐着”。伊耿这傲慢的家伙该死,奈德阴沉地想,劳勃和他的打猎游戏也该死。

“你能确定他们不是土匪毛贼?”坐在王座下方议事桌边的瓦里斯轻声问。他身旁的派席尔大学士坐立难安,小指头则摆弄着一枝笔。列席的重臣只有他们几个。前几天有人在御林里瞧见了一只白公鹿,蓝礼大人和巴利斯坦爵士便陪伴国王前去打猎,同行的还有乔佛里王子、桑铎·克里冈、巴隆·史文以及半数廷臣。正因如此,奈德才不得不暂代劳勃坐在铁王座上处理国事。

好歹他还有椅子可坐。在王座厅里,除了王室家族和几位重臣,余人都得毕恭毕敬地或站或跪。前来请愿的人群聚大门边,骑士、贵族与仕女站在挂毯下,平民百姓则在走廊上。全副武装的卫兵肩披金色或灰色的披风,威严挺立。

这群村民单膝下跪,不论男女老少,清一色衣着破烂,满身血污,脸上刻满了恐惧。带他们进来作证的三位骑士站在后面。

“土匪?瓦里斯大人,”雷蒙·戴瑞爵士语透轻蔑。“哼,说得好,他们当然是土匪了。兰尼斯特家的土匪。”

奈德感觉得到大厅里的紧张气氛,在场人等不论出身高低,均屏息竖耳倾听。这也不是什么新鲜事,自凯特琳逮捕提利昂·兰尼斯特之后,西境便宛如一座柴火库。奔流城与凯岩城均已召集封臣,此刻两军正向金牙城下的山口聚集。爆发流血冲突是迟早的事。现在惟一的问题是如何能将伤害减到最小。

满眼忧伤,若非脸上酒红色的胎记,本来还算英俊的卡列尔·凡斯爵士指着跪在地上的村民说:“艾德大人,榭尔全村就只剩这些人,其他的都和温德镇、戏子滩的居民一样,通通死光了。”

“起来,”奈德命令村民们。他向来不相信一个人跪着的时候所说的话。“你们通通都起来。”

榭尔的居民听了纷纷挣扎着起身。一位老者要靠人搀扶才能站起,另一个穿着血衣的女孩则维持跪姿,怔怔地望着亚历斯·奥克赫特爵士。他身穿御林铁卫的白袍白甲,站在王座下方,随时准备誓死保卫国王……或者,奈德猜测,保卫国王的首相。

“乔斯,”雷蒙·戴瑞爵士对一位穿着酿酒师傅围裙的光头胖子说,“快跟首相大人说榭尔发生了什么事。”

乔斯点点头。“启禀国王陛下——”

“国王陛下他正在黑水湾对岸打猎,”奈德一边说,一边自忖一个人有没有可能终生居住在距红堡仅几日骑程的地方,却仍旧对国王的相貌一无所知。奈德穿着白色的亚麻外衣,胸前绣有史塔克家族的冰原狼纹章,黑羊毛披风用象征职位的银手徽章别在颈边。黑白灰三色,正是真理的三种可能。“我是国王之手,即御前首相艾德·史塔克公爵。告诉我你是谁,以及你对这些强盗所知的一切。”

“俺开了……以前俺开了……以前俺开了家酒馆,大人,在榭尔,就在石桥旁边。大家都说俺酿的麦酒是颈泽以南最好的,大人,请您见谅。可是大人,现在全都没了。他们进来喝饱以后又把剩下的倒掉,然后放火烧了房子,本来啊,大人,本来他们还打算要俺命,可他们没逮着。”

“他们放火把咱逼走,”他旁边的一个农夫说,“大半夜里从南方来,把田啊房子啊通通给烧了,谁要是敢上前阻拦就没命。可是大人,他们不是强盗,因为他们根本不是来抢东西,他们把我的乳牛宰了之后,把尸体丢在那儿喂苍蝇和乌鸦。”

“他们还把我徒弟活活踩死,”一个有着铁匠的肌肉,头上包了绷带的矮胖男子说。看得出他特别换上最好的衣服上朝,但那条裤子却布满补丁,斗篷也是风尘仆仆。“他们骑在马上哈哈大笑,追着他跑来跑去,还拿枪戳他,当成是在玩游戏。那孩子就这样跑啊,惨叫个不停,最后摔倒在地,被块头最大那家伙一枪刺死。”

跪在地上的女孩伸长脖子抬头看着高高在上的奈德。“陛下,他们还杀了我娘。然后他们……他们……”她的话音渐弱,仿佛忘了原本要说些什么,自顾自地啼哭了起来。

雷蒙·戴瑞爵士接过话茬:“温德镇的居民躲进庄园,可房子乃是木制,入侵者便将其铺上稻草,把他们活活烧死在里面。有些人开门冲出火场逃走,他们便用弓箭射杀,连怀抱奶娃的女人也不放过。”

“哎哟,真是可怕,”瓦里斯喃喃道,“怎么会有人如此残忍呢?”

“他们本来也要这么对付俺们,幸好榭尔的庄园是石头做的,”乔斯道,“有人想用烟把俺们薰出来,可那大块头说河上游比较有收获,就奔戏子滩去了。”

奈德身体前倾,手指触碰到冰冷的金属。他每根指头间都是一柄刀刃,尖端是弯曲的利剑,有如爪子般从王座的扶手向外伸展。虽然历经了三个世纪,其中有些刃叶依旧锋利逼人。对粗心大意的人来说,铁王座称得上机关密布。歌谣里唱着当初花了一千把剑,经过黑死神贝勒里恩的烈焰加热熔解,方才铸成王座。敲敲打打前后总共花了五十九天,最后的成品就是如今这座边缘如剃刀般锋利,无处不是倒钩和纠结的驼背黑怪物。这张椅子可以杀人,倘若传说属实,还真的杀过。

艾德·史塔克并不想坐上来,但如今他高踞于此,而下面的人民前来请求他主持正义。“你们有何证据指明这些是兰尼斯特家族的人?”他问,同时努力压抑怒气。“他们穿了红披风或打着狮子旗吗?”

“即便兰尼斯特的人,也不至于蠢到这种地步。”马柯·派柏爵士斥道。他是个脾气暴躁、有如好斗雄鸡的年轻人。虽然在奈德看来,他历练太浅,又太过血气方刚,但他却是凯特琳的弟弟艾德慕·徒利的好友。

“大人,他们个个骑着骏马身披铠甲,”卡列尔爵士冷静地回答,“手中持有精钢长枪和宝剑,还有用来屠杀村民的战斧。”他伸手指指这群衣衫褴褛的幸存者中的一人。“你,对,就是你,说出来没关系,把你跟我说的话都告诉首相大人。”

老人低下头。“关于他们骑的马,”他说,“他们骑的是战马。我在维伦老爵士的马房里做过很多年,看得出其中差异。他们骑的马没有一匹是犁过田的,我敢以天上诸神之名发誓。”

“骑好马的土匪,”小指头表示意见,“或许马是他们刚从别处抢来的。”

“这群强盗一共有多少人?”奈德问。

“最起码一百个。”乔斯回答,而在同时,那位包着绷带的铁匠也开了口,“五十个。”他后面的老太婆则说,“好几百人啊,大人,根本就是一支军队。”

“好太太,我相信您说得很正确。”艾德公爵告诉她,“你们说他们没打旗帜,那他们穿的盔甲呢?你们有没有谁注意到上面的花纹或装饰,或者是盾牌和头盔上的家徽?”

酿酒师傅乔斯摇摇头。“大人,有的话那敢情好,可他们穿的盔甲样式都很普通,只有……只有那领头的,他虽然穿得和其他人一样,可您绝不会把他和别人弄混。大人,这家伙块头可真大,俺敢打赌,那些断言巨人已死的人没见过这家伙。他块头大得跟头牛似的,讲起话来声音响得像山石迸裂。”

“一定是‘魔山’!”马柯爵士大声说,“这还用问?一定是格雷果·克里冈干的好事。”

奈德听见窗户下方和大厅远端窃窃私语声此起彼落,不安的说话声也从外面的走廊传来。在场众人不论贫富贵贱,都清楚倘若马柯爵士所言得到证实,代表着什么:格雷果·克里冈爵士正是泰温·兰尼斯特公爵的封臣。

他审视着村民惊恐的脸孔,也难怪他们如此害怕,他们起初必定以为自己被拖来这里,要在国王面前指控泰温大人为满手血腥的屠夫——而国王本人正是泰温的女婿。他很怀疑那几位骑士有没有给他们选择的余地。

派席尔大学士从议事桌边沉重地站起身,象征职位的项链不住碰撞。“马柯爵士,没有对您不敬的意思,但我们无法就此认定那强盗便是格雷果爵士。国内的大块头大有人在。”

“但有人跟魔山一样吗?”卡列尔爵士道,“我可从没见过。”

“相信在场也没人见过。”雷蒙爵士愤怒地说,“跟他站在一起,连他弟弟都像只小狗。在座诸君,请睁开您们的眼睛吧,难道你们还需要亲眼见到他的印章盖上尸体才肯相信吗?这一定是格雷果,不会错的。”

“然则格雷果爵士何必去打家劫舍?”派席尔问,“靠着他的封君老爷,他不但坐拥坚固堡垒,还有自己的良田领地,此人可是个涂抹圣油,经过正式册封的骑士啊。”

“这家伙是个虚伪的骑士!”马柯爵士道,“他是泰温大人的疯狗。”

“首相大人,”派席尔语气僵硬地说,“还请您提醒这位‘正直’的骑士先生,泰温·兰尼斯特大人是我们王后陛下的父亲。”

“谢谢您,派席尔大学士,”奈德道,“您若不提起,只怕我们都忘了。”

从高高的王座上,他看到大厅尽头有人溜出去。兔子就这么跑走了,他心想……不,应该说是贪恋王后奶酪的耗子吧。他瞥见茉丹修女带着珊莎站在走廊上,顿时火冒三丈:这不是小女孩该来的地方。但修女事先也不可能料想到今天的会议内容并非繁冗的日常杂务——聆听百姓请愿,调解村镇间纷争,以及判定土地界石划分等等。

下方的议事桌边,培提尔·贝里席终于玩腻了他的羽毛笔,倾身向前道:“马柯爵士,卡列尔爵士,雷蒙爵士——可否容我问个问题?这几个村子都是由你们所管辖与保护,请问屠杀发生当时诸位又在何地呢?”

卡列尔·凡斯爵士回答:“当时我与家父都在金牙城下的山口,马柯爵士也是。当这些暴行传到艾德慕·徒利耳中时,他嘱咐我们率领小队人马,前来搜索幸存者,然后带他们觐见国王。”

雷蒙·戴瑞爵士发言道:“艾德慕爵士早已让我率领我的兵力赶到奔流城。我接获消息时,正在城外隔河扎营,等候进一步命令。等我赶回封地,克里冈和他的走狗已经渡过红叉河,回兰尼斯特家的丘陵地去了。”

小指头若有所思地抚弄他的尖胡子。“爵士先生,倘若他们再度来袭呢?”

“他们要是有胆再来,我们就用他们的血,浇灌被他们烧掉的田地。”马柯·派柏爵士愤怒地说。

“艾德慕爵士已派兵驻防距离边境一日骑程内所有村镇与庄园。”卡列尔爵士解释,“若还有人来犯,可不会像这次那么好过了。”

这很可能正是泰温公爵的目的,奈德心里明白,借此压榨奔流城的力量,诱使那小伙子分散兵力。他小舅子年纪尚轻,英勇有余,睿智却不足。他会竭尽全力守住每一寸土地,保护每一个依附他名下的男女老少。精明老练如泰温·兰尼斯特,自当很清楚这点。

“既然你们的田产和房舍都安全了,”培提尔伯爵道,“那还上朝来做什么?”

“三河流域的领主以国王之名维持境内和平,”雷蒙·戴瑞说,“兰尼斯特的人破坏了和平。我们要求血债血偿,我们要为榭尔村、温德镇和戏子滩的百姓讨个公道。”

“艾德慕同意我们以牙还牙,用相同的手段对付格雷果·克里冈,”马柯爵士宣布,“但霍斯特老爵爷命令我们首先得到国王的允许再出击。”

感谢天上诸神,还好有霍斯特大人在。与其说泰温·兰尼斯特是头狮子,不如说他是只狐狸。假如当真是他派格雷果爵士去杀人放火——奈德对此毫无疑问——他一定会特意嘱咐格雷果小心翼翼,夜晚行动,不张旗帜,扮成普通强盗。倘若奔流城反击,瑟曦和她父亲便能坚称破坏和平的是徒利家族,而非兰尼斯特。到时候劳勃会相信哪一边,只有诸神才知道。

派席尔大学士又站起来。“首相大人。如果这几位好村民坚信格雷果爵士背弃了他神圣的誓言,转而奸淫掳掠,请让他们去见他的封君大人,向他去抱怨。这些罪行与王室无关,他们应当请求泰温大人主持正义。”

“这些当然与国王有关,”奈德告诉他,“不论东西南北,我们均以劳勃之名行事。”

“和国王有关,”派席尔大学士说,“此话有理,那么我们该等国王回来再行商——”

“国王此刻正在河对岸打猎,可能好几天都不会回来。”艾德公爵说,“劳勃要我暂代他处理国事,用他的耳朵倾听,用他的声音说话,而我将谨遵其意……但我同意应该要知会他。”他在壁毡下看到一张熟悉的脸孔。“罗拔爵士。”

罗拔·罗伊斯爵士前跨一步,鞠躬道:“大人,您有何吩咐?”

“令尊与国王陛下一道外出狩猎,”奈德说,“可否请你将今日之事通报他们?”

“大人,我这就去办。”

“那我们是不是这就可找格雷果爵士报一箭之仇?”马柯·派柏询问摄政。

“报仇?”奈德说,“我以为我们谈的是主持正义。到克里冈的封地放火杀人并不会恢复王国境内的和平,只能稍稍弥补你受损的自尊。”愤怒的年轻骑士还来不及反驳,他便转开视线,对那群村民说,“榭尔的居民们,我无法归还你们的家园和你们的作物,更不能将死者复生。但或许我能以我们的国王劳勃之名,还你们一个迟来的公道。”

大厅里的每一只眼睛都注视着他,凝神等待。奈德缓缓地挣扎着站起来,两手全力撑住王座,断腿撕心裂肺地剧痛。他尽一切所能不去注意疼痛,此刻千万不能在他们面前显示虚弱。“先民认为判人死刑者应该亲自操刀,我们在北境依旧保留了这个传统。我本不愿由他人代为执行……但看来我别无选择。”他指指自己的断腿。

“艾德大人!”从大厅西侧传来一声喊叫,一名俊美的年轻男孩勇敢地向前走来。年仅十六的洛拉斯·提利尔爵士,脱去铠甲后愈发显得年轻。他身穿浅蓝色丝衣,系着朵朵金玫瑰连缀而成的腰带。金玫瑰是他家族的纹章。“我恳求您让我有幸代您出战。把这个任务交给我吧,大人,我发誓不会教您失望。”

小指头轻笑。“洛拉斯爵士,如果我们单只派您去对付格雷果爵士,他八成会把您的头送回来,顺便塞颗李子在您那张漂亮的嘴里。魔山可不会乖乖地看在正义的份上束手就擒。”

“我不怕格雷果·克里冈。”洛拉斯爵士骄傲地说。

奈德缓缓坐回伊耿那张畸形王座的冷硬铁板上,他的视线沿着墙壁一张接一张脸孔地搜索。“贝里大人,”他喊,“密尔的索罗斯,葛拉登爵士,罗沙大人。”被点到名字的人纷纷站到前面。“请你们各带二十名士兵,将我的命令送到格雷果的城堡。我将派出自己的二十名侍卫与你们同行。贝里·唐德利恩大人,此次任务由您指挥,因为您的爵禄最高。”

金红头发的年轻伯爵鞠躬道:“艾德大人,悉听尊命。”

奈德提高音量,让王座大厅里所有的人都能听见。“以安达尔人、洛伊拿人和先民的国王,七国的统治者暨全境守护者,拜拉席恩家族的劳勃一世之名,我,史塔克家族的艾德公爵,身为其国王之手,在此命令你们即刻高举国王的旗帜,全速渡过三叉戟河的红叉支流,进入西境,依照国王律法,制裁虚伪的骑士格雷果·克里冈,以及所有与他合谋的共犯。我在此宣告,从今以后,褫夺其一切官阶与职衔,收回其一切封地、赋税和房产,并明令处之以死刑。愿天上诸神怜悯他的灵魂。”

余音渐落之后,百花骑士神情困惑地问:“艾德大人,那我该做什么?”

奈德低头看着他。居高临下,洛拉斯·提利尔看起来就和罗柏一样年轻。“洛拉斯爵士,没有人怀疑您的勇武,然而我们今天谈的是律法和正义,你要的却是报仇雪恨。”他转向贝里伯爵说,“明天天亮就出发,这事最好尽快处理。”语毕他举起手。“今天的请愿到此为止。”

埃林和波瑟爬上陡峻狭窄的铁台阶,搀扶他下去。步下阶梯时,奈德感觉得出洛拉斯·提利尔愠怒的瞪视,然而等他回到地面,那男孩已经走了。

铁王座下方,瓦里斯正忙着收拾议事桌上散乱的文件。小指头和派席尔国师已先行离去。“大人,您的胆子可比我大多了。”太监轻声说。

“瓦里斯大人,此话怎讲?”奈德唐突地问。他的断腿隐隐抽痛,此刻他没有心情玩文字游戏。

“换做是我坐上面,我大概会派洛拉斯爵士去。瞧他那副跃跃欲试的模样……再说要与兰尼斯特为敌,还有什么能比拉拢提利尔家族更要紧呢?”

“洛拉斯爵士还年轻,”奈德道,“我敢说他很快就会忘记这次失意。”

“那伊林爵士呢?”太监轻抚他搽过粉的肥胖脸颊。“再怎么说,他到底是国王的执法官哪,叫别人去做他份内之事……可能会被解读成恶意侮辱哟。”

“我并无冒犯之意。”老实说,奈德并不信任那位哑巴骑士,但归根到底,或许只是肇因于他对刽子手的嫌恶罢。“容我提醒您,派恩家族世代是兰尼斯特臣属。我认为选择并未对泰温大人宣誓效忠的人前去比较妥当。”

“您的作法毫无疑问非常谨慎,”瓦里斯道,“只是我碰巧看见伊林爵士站在大厅后面,张大那双苍白的眼睛瞪着我们,我必须承认,他看起来委实不怎么高兴,虽然我们这位沉默寡言的骑士先生心里究竟在想些什么,原本就不易猜测。我也希望他很快就会忘记这次失意。他可是热爱着他的工作啊……”

第四十四章 珊莎

“他竟然不肯派洛拉斯爵士去,”当晚她们一同就着油灯、吃冰冷的晚餐时,珊莎把这件事告诉珍妮·普尔。“我觉得一定是他脚受伤的关系。”

为了休养腿伤,艾德大人在他的卧房里与埃林、哈尔温和维扬·普尔共进晚餐,而茉丹修女在走廊上站了整天,抱怨起两脚酸痛,没有出来用饭。本来艾莉亚该跟她们一起吃,但她上舞蹈课还没回来。

“他脚受伤?”珍妮不确定地说。她和珊莎同龄,是个可爱的黑发女孩。“洛拉斯爵士脚受伤了?”

“不是他的腿,”珊莎边说边优雅地咬着鸡腿。“傻瓜,是我父亲的腿。你看他痛得那么厉害,连脾气也暴躁起来了。不然我想他一定会派洛拉斯爵士去的。”

父亲的决定令她颇感困惑。百花骑士发言的时候,她本以为自己就要亲眼见到老奶妈的故事成真。格雷果爵士是怪兽,而洛拉斯爵士则是真正的英雄,定会将之斩杀。他那么纤瘦美丽,黄金玫瑰围绕着纤细腰身,浓密的棕发坠进双眼,活脱脱就是真英雄的模样。结果父亲竟一口回绝了他!她气得说不出话来。事后她和茉丹修女从长廊走下楼梯时,她忍不住说出自己的想法,但修女却说她不该过问父亲的决定。

这时一旁的贝里席伯爵接口道:“哎,修女,我也弄不明白,只觉得她父亲大人有些决策可以再深思熟虑一些。我看您家小姐的睿智不输她的美貌。”说完他向珊莎深深鞠躬,弯腰的程度反而让珊莎怀疑他究竟是在恭维还是讥讽。

茉丹修女发现她们的谈话内容被贝里席大人听见,非常不悦。“大人,这孩子只是随便说说,”她说,“不过是瞎说话,没什么特别意思。”

贝里席大人捻捻尖胡子,“没有?孩子,告诉我,为什么你觉得应该派洛拉斯爵士去呢?”

珊莎别无选择,只好把英雄和怪兽那套和盘托出。国王的重臣微笑道:“呵,这可不是我的理由,不过……”他碰了碰她脸颊,手指轻轻划过颧骨轮廓。“小可爱,人生不比歌谣。有朝一日,你可能会大失所望。”

珊莎觉得没必要把这席话也告诉珍妮,光想想就够让她不安了。

“国王的执法官是伊林爵士,不是洛拉斯爵士,”珍妮说,“艾德大人应该派他去才对。”

珊莎听了不禁发起抖来。每次她见到伊林·派恩爵士,总是无法克制地颤抖,仿佛有什么死掉的东西在贴着皮肤滑动。“伊林爵士也跟怪兽没两样。我很高兴父亲没选他去。”

“要论谁是真英雄,贝里大人也不输洛拉斯爵士啊,你瞧他那英勇高贵的模样。”

“也是啦。”珊莎有些怀疑地说。贝里·唐德利恩是挺英俊,但他实在有点“老”,都快满二十二岁的人了。还是百花骑士比较合适。话说回来,当初在竞技场上珍妮对贝里伯爵可是一见钟情。珊莎觉得珍妮真蠢,她不过是个管家的女儿,不管多么痴心妄想,贝里大人也绝不可能青睐地位比他低这么多的对象,更何况她的岁数只有他的一半。

然而这话说出口太伤人,因此珊莎啜了口牛奶,岔开话题。“我梦见乔佛里会得到那头白鹿喔。”她说。事实上这不过是个小小的希望,但说成梦听起来比较好。大家都知道梦是预言和先兆。传说白鹿非常稀少,具有魔力,她心里非常清楚她那英勇的王子比他的酒鬼老爸更有资格得到它。

“你梦见了?真的吗?乔佛里王子是不是就走上前去,伸手摸摸它,不让它受任何伤害呢?”

“才不是,”珊莎道,“他用一支黄金箭把它射死,然后把它带回来给我。”歌谣里的骑士从不会杀害魔法动物,他们都是走上前去伸手抚摸它们,绝不加以伤害,但她知道乔佛里喜欢打猎,尤其是杀戮的部分。不过他只喜欢杀动物。珊莎很确定她的王子与杀害乔里和其他可怜人无关,那都是他的坏舅舅弑君者干的。她知道父亲依旧为此事生气,但他不该为此责怪小乔,否则就好像艾莉亚闯了祸,却来怪她一样。

“我今天下午看到你妹妹了,”珍妮脱口而出,仿佛能看穿珊莎的思绪。“瞧她两手倒立在马厩里走来走去的样子。她干嘛那样啊?”

“我完全搞不懂艾莉亚做事的动机。”珊莎最讨厌像马厩那样充斥肥料和苍蝇恶臭的地方。就连外出骑马,她通常也是先叫马僮给马上好鞍,再牵到庭院里给她。“你到底想不想听宫里的事嘛?”

“想。”珍妮说。

“今天有个黑衣弟兄,”珊莎说,“来拜托多送点人手去守长城,可他又老又臭。”她一点也不喜欢那个人的模样。她以前总把守夜人都想像成班扬叔叔那样。在歌谣里,大家可称他们为长城上的黑骑士呢。然而今天这人驼着个背,面目可憎,活像生了一身虱子似的。假如守夜人都是这副德行,那她还真为她的同父异母私生子哥哥琼恩感到遗憾。“父亲询问在场的骑士,有没有人愿意披挂黑衣,借此光耀门楣,结果无人响应,最后他让这个叫尤伦的家伙自己去国王的地牢里挑选想要的人,遣他走了。随后来了两个自由骑手,他们是一对来自多恩边疆的兄弟,想要宣誓投效国王。父亲接受了他们的誓约……”

珍妮打个哈欠。“还有柠檬蛋糕吗?”

珊莎不喜欢被人打断,但她承认跟王座厅里处理的大部分事务比起来,柠檬蛋糕要有意思多了。“我们去看看罢。”

厨房里没有柠檬蛋糕,不过她们找到了半块凉掉的草莓派,也还可以接受。她们在高塔的楼梯间把派吃得一干二净,一边咯咯笑着交换闲话传闻和秘密心事。当晚珊莎上床的时候,觉得自己调皮得简直和艾莉亚一样。

翌日清晨,天还没亮她就起来,睡眼惺忪地爬到窗边观望贝里伯爵整队出发。晓色才刚笼罩城市,他们便已动身。整齐划一的队伍前方打着三面旗帜,王室的宝冠雄鹿飘扬在最高的旗杖顶端,史塔克家族的冰原奔狼和贝里伯爵的分岔闪电则悬挂在比较短的杆子上。刀剑碰撞,火炬摇曳,旗帜飘舞风中;战马嘶鸣,闸门拉起,旭日金光自闸门铁条斜射而进。一切都如此鲜烈、令人兴奋,宛如歌谣中的梦境成真。穿着银色战甲和灰色长披风的临冬城侍卫,看起来尤其英姿勃发。

埃林高举着史塔克家族的旗帜。当她看见他在贝里伯爵身边勒住马缰,与之交谈的时候,珊莎觉得好骄傲。埃林比乔里英俊多了,有朝一日他必会当上骑士。

少了他们,首相塔显得空荡荡的,因此珊莎下楼吃早餐时,看到艾莉亚也觉得很高兴。“大家都上哪儿去了?”妹妹一边剥开血橙的皮,一边问,“父亲派他们去追捕詹姆·兰尼斯特了吗?”

珊莎叹了口气。“他们是跟贝里大人一同去砍格雷果·克里冈爵士项上人头的,”她转头望着正用木匙舀燕麦粥吃的茉丹修女。“修女,贝里大人会把格雷果爵士的头挂在他家城门上,还是带回来给国王呢?”昨晚她和珍妮·普尔为此争论了半天。

修女一脸惊恐。“官家小姐吃饭时怎么能讨论这种事?珊莎,你的礼貌到哪里去了?我敢对天发誓,最近你快变得跟你妹妹一样坏了。”

“格雷果怎么啦?”艾莉亚问。

“他烧毁了一座村庄,杀了很多人,其中还包括女人和小孩。”

艾莉亚的脸皱成一团。“詹姆·兰尼斯特杀了乔里、海华和韦尔,猎狗杀了米凯,也该有人去砍他们的头。”

“那不一样,”珊莎说,“猎狗是宣誓保护乔佛里的贴身护卫,而你那杀猪小弟出手攻击王子。”

“你这个骗子。”艾莉亚说。她的手握紧血橙,红色的果汁从她指缝间汩汩流下。

“你再骂啊,随你怎么骂,”珊莎轻快地说,“等我嫁给乔佛里,看你还敢不敢骂。到时候你就得低头向我行礼,称我为王后陛下了。”

艾莉亚把血橙从桌子的那头朝她咂过来。珊莎一声尖叫,血橙正中额心,发出湿湿的、压扁的声音,随后扑通落在她膝盖上。

“王后陛下,您脸上有果汁耶。”艾莉亚说。

果汁流上鼻子,剌痛她的眼睛。珊莎用餐巾把脸抹干净,当她发现果汁已把她漂亮的象牙色丝衣染得一塌糊涂时,她再度高声大叫。“你真是讨厌死了,”她朝妹妹尖叫,“当初他们不该杀淑女,应该杀你才对!”

茉丹修女脚步踉跄地站起来。“我要把这件事告诉你们父亲大人!你们马上给我回房间,现在就去!”

“我也要去?”珊莎的眼眶盈满泪水。“不公平嘛。”

“不要跟我辩,快去!”

珊莎昂首离去。她将来是要当王后的,而王后决不轻易掉眼泪。回房之后,她放下门闩,脱去衣服。血橙汁在丝衣上留下一滩红渍。“我恨她!”她放声尖叫,把衣服揉成一团,丢进冷却的壁炉,落在昨夜炉火的灰烬上。这时她发现果汁已经渗进她的衬裙,于是再也无法遏制地啜泣起来。她狂乱地把身上所有的衣物统统撕开,整个人扑倒在床,哭着直到睡着。

等茉丹修女来敲门,已是日正当中。“珊莎。你父亲大人现在要见你。”

珊莎坐起身。“淑女。”她悄声道。有那么一会儿,冰原狼仿佛真的置身屋内,用那双金黄的眼睛凝视着她,哀伤却又善解人意。她知道自己在做梦,但她好想淑女在身边,与她一同奔跑,以及……以及……回忆的企图如同伸手盛接雨水。梦境逸去,淑女又是已死之身。

“珊莎,”敲门声再度传来,这回相当急促。“你听见没有?”

“听见了,修女,”她喊,“能不能给我几分钟换衣服?”她虽然哭红了眼,还是尽力把自己打扮得美美的。

茉丹修女领她走进书房时,艾德公爵正埋首于一本皮革封面的大书中。他打了石膏的腿僵直地伸在桌下。“珊莎,你过来。”修女去找妹妹后,他开了口,脸色并无不悦,“过来坐我旁边。”说着他合上书。

不一会儿茉丹修女把扭来扭去的艾莉亚也抓来了。珊莎换了一件可爱的浅绿色缎子外衣,脸上堆满愧疚之色,但妹妹依旧穿着早餐时那套脏兮兮的皮背心,一身破烂。“这是另一个。”修女宣布。

“茉丹修女,谢谢你。我想跟我女儿私下谈谈,可否请你让我们独处一下?”修女鞠了个躬离开了。

“是艾莉亚先动手的,”珊莎立刻开口,生怕不能抢得先机。“她说我是骗子,然后拿血橙砸我,把我衣服弄脏了。那是瑟曦王后因为我跟乔佛里王子订婚特别送的,象牙色的丝衣呢。我要嫁给王子,她就恨我。什么事到她手里都会搞砸,父亲,她就是见不得任何漂亮的东西。”

“珊莎,够了。”艾德公爵的声音充满不耐。

艾莉亚抬眼道:“父亲,对不起,我错了,请好姐姐原谅我。”

珊莎正在气头上,好一阵子说不出话来。最后她总算找回了声音:“那我的衣服怎么办?”

“我……或许我可以帮你洗。”艾莉亚不太确定地说。

“怎么洗都没用,”珊莎道,“就算你搓上整天整夜也一样。绸子已经毁了。”

“那……我帮你做件新的。”艾莉亚说。

珊莎嫌恶地甩头。“你?你缝的衣服拿去抹猪舍都不配。”

父亲叹道:“我不是叫你们来讨论衣服的。我准备送你们回临冬城。”

珊莎震惊得好几秒钟说不出话,她感觉自己的眼睛又湿了。

“不要嘛。”艾莉亚说。

“求求你,父亲大人,”最后珊莎终于说出话,“求求你别这样。”

艾德·史塔克对他两个女儿露出一丝疲惫的微笑。“你们总算有点共识了。”

“我又没犯错,”珊莎哀求他,“我不想回去。”她爱死了君临宫廷的壮观华丽,身披绫罗绸缎的贵族男女,以及城里形形色色的人们。那场比武竞技是她一生中最奇妙的时光,而她还有好些东西没观赏过呢,比如丰收宴会、化妆舞会和默剧表演。想到要失去这一切,她实在受不了。“把艾莉亚送走就好,是她先动手的,父亲,我发誓。我会当个乖女儿,真的,只要你让我留下来,我保证我会像王后一样举止高贵又有礼貌。”

父亲的嘴角怪异地牵动了一下。“珊莎,我不是因为你们吵架才送你们走,虽然我实在也受够了你们成天拌嘴。我是考虑到你们的安危才希望你们回临冬城。我的三名部下在离此不到三里的地方被人像杀狗似地砍倒,结果劳勃怎么做?他跑去打猎!”

艾莉亚正用她那种恶心的方式噘着嘴唇。“我们可以带西利欧一起走吗?”

“谁理你的笨舞蹈老师啊?”珊莎怒道,“父亲,我才刚想起来,我不能走啊,我是要嫁给乔佛里王子的。”为了他的缘故,她试着勇敢地微笑。“我爱他,父亲,真的,就像奈丽诗王后爱龙骑士伊蒙王子,琼琪爱佛罗理安那样爱他。我想做他的王后,为他生孩子。”

“我亲爱的孩子,”父亲轻声说,“听我说,等你长大,我会帮你找个最配得上你的贵族,既勇敢又温柔又强壮。和乔佛里的这桩婚事是个可怕的错误。那小子可不是伊蒙王子,你得相信我。”

“他当然是!”珊莎坚持,“我才不要什么勇敢温柔又强壮的人,我只要他。我们会像歌谣里唱的那样,永远过着幸福快乐的生活,你到时候就知道了。我要帮他生个金发儿子,有朝一日他会成为一国之君,有史以来最伟大的国王,像奔狼一样勇敢,如雄狮一般骄傲。”

艾莉亚做了个鬼脸。“有乔佛里当老爸不可能啦,”她说,“他既是骗子又是胆小鬼,更何况他是鹿,不是狮子。”

珊莎眼里都是泪水。“他才不是!他一点都不像那酒鬼国王。”她对着妹妹尖叫,悲伤之余完全忘记了礼节。

父亲眼神怪异地看着她。“诸神啊,”他轻声咒道,“这话竟从小孩子口中说出来……”他高呼修女进门,然后对两个女孩说:“我打算让你们搭快速商船回家。最近走海路要比国王大道安全。等我找到合适的船,你们就跟茉丹修女和部分侍卫一起出发……如果西利欧·佛瑞尔愿意到我手下做事,也可以带他一起去。这个计划最好不要泄漏,我们明天再谈。”

茉丹修女领她们走下台阶时,珊莎禁不住哭了。他们要把比武竞技、繁华宫廷和她的白马王子都夺走,叫她搭什么阴森森的鬼船回临冬城,然后把她永远关起来。她的生命还没开始,就要这么结束了。

“孩子,别哭哭啼啼了,”茉丹修女严峻地说,“我相信你父亲大人知道怎么做对你最好。”

“珊莎,没那么糟啦。”艾莉亚道,“我们要坐船耶,这将是一次大冒险,然后我们就又可以和布兰、罗柏、老奶妈和阿多他们住在一起了。”她碰碰她的手臂。

“阿多!”珊莎大吼,“你这么笨这么脏这么丑,干脆嫁给阿多算了!”说完她甩开妹妹的手,冲进卧房,用力把身后的门闩上。

第四十五章 艾德

“艾德大人,痛觉是天上诸神的恩赐啊,”派席尔大学士告诉他,“这代表骨头正在逐渐接合,伤口也快要痊愈,您该心存感激才是。”

“等何时我脚不痛了,再来感激也不迟。”

派席尔把塞上瓶盖的药罐放在床边的桌上。“这是罂粟花奶,痛得太厉害的时候喝。”

“我已经睡得太多。”

“睡眠是最好的医生。”

“我以为好医生是你。”

派席尔满脸倦容地微笑。“大人,很高兴看到您还这么幽默。”他靠过来低声说,“今天早上来了只渡鸦,带来王后她父亲大人的信。我想最好让您知道。”

“黑色的翅膀,黑色的消息。”奈德阴沉地说:“信上怎么说?”

“泰温大人对您派人去逮捕格雷果·克里冈一事极为愤概。”大学士悄声对他说,“这正好印证我的担心,您应该记得,当初我在朝廷上也提醒过您。”

“让他去愤概。”奈德说。每当他脚伤抽痛,他便会想起詹姆·兰尼斯特的微笑,以及乔里死在他怀中的景况。“他爱写什么给王后是他的事。贝里伯爵打的是国王的旗号,执行的是国王的律法,要是泰温大人敢插手干预,那他就得向劳勃负责。如果说这世上还有什么比打猎更能吸引陛下,莫过于率军讨伐违抗命令的臣下了。”

派席尔抽回身子,脖子上的锁链吭啷作响。“如您所言。我明天再来看看。”老人收拾东西很快离去。奈德想也知道他八成会直奔王家居室,把他的反应通报王后。好个“我想最好让您知道”……说得一副瑟曦没有特别吩咐他把她父亲的恐吓说出来似的。他希望自己的回答能让她咬牙切齿。实际上奈德对劳勃并不如他表面上显示的那么有信心,但没必要让瑟曦知道。

派席尔走后,奈德要来一杯掺蜂蜜的酒。这东西喝了同样会干扰神智,却没那么严重。他必须保持思绪明晰。他问过自己一千遍:假如琼恩。艾林得知真相后没被人害死,他接下来会采取什么行动?话说回来,说不定他采取过行动,却因此而丧命。

说来奇怪,有时候孩子无知的眼睛,反而能看到成年人视而不见的事实。总有一天,等珊莎长大,他一定要告诉她,她的一句话是如何为他拨开了重重疑云。她在一无所知的情况下,说出“他一点都不像那酒鬼国王”这句气话,单纯的真相顿时在他胸口翻涌,冰冷一如死亡。这就是杀死琼恩·艾林的那把剑,当时奈德便想,这把剑同样也会杀死劳勃,或许比较慢,但绝对是迟早的事。断腿终会愈合,然而某些背叛却会逐渐腐蚀灵魂。

国师离开后不到一小时,小指头身穿胸前用黑线绣有仿声鸟的李子色外衣,披着黑白相间的条纹披风前来造访。“大人,我不能久留,”他进门便说,“坦妲伯爵夫人等着我共进午餐,想必会特地为我烤只肥牛。呵,如果那只牛跟她女儿一样肥,我吃了八成会活活胀死。您的脚可还好?”

“又痛又痒,快把我逼疯了。”

小指头抬起一边眉毛。“从今往后,没事别让马压到。我劝你赶紧好起来,国内情势越来越不安定。瓦里斯听到不少从西边传来的坏消息,流浪武士和自由骑手正朝凯岩城蜂拥而去,他们可不是和泰温大人聊天去的。”

“国王那边有消息吗?”奈德问,“劳勃到底要打猎到什么时候?”

“若是依他的意,我想他会待在森林里,等你和王后都老死了才回来。”培提尔浅浅一笑。“既然这不可能,大概等杀到猎物他就会回来罢。他们找到了那只白鹿……噢,应该说找到了白鹿的残骸。有些狼捷足先登,只留给国王陛下一只鹿蹄和一只鹿角。劳勃气坏了,随后他听说森林深处有只怪物般的大熊,这时怎么也拦不住他啦。乔佛里王子,罗伊斯家的人,巴隆·史文,以及其他二十几号人今早上回来了。其他人陪着国王继续打猎。”

“猎狗呢?”奈德皱眉问。眼下詹姆爵士业已逃出城去和他父亲会师,兰尼斯特家的人里面,就数桑铎·克里冈最教他担心。

“喔,他跟乔佛里一道回来,他们直接奔王后那儿去了。”小指头微笑,“等他知道贝里大人带兵去杀他老哥的时候,我宁可花一百枚银鹿变成草丛里的蟑螂。”

“就算瞎子也看得出猎狗恨透他哥哥。”

“是啊,可是格雷果也只有他能恨,轮不到你杀。待唐德利恩削平魔山的山峰,克里冈家族的领地与税赋自然会传给桑铎,但别奢望他跟你道谢啦,绝对不会。抱歉,我真的该走了,坦妲伯爵夫人和她的肥牛还等着我呢。”

还没到门边,培提尔瞥见桌上那本梅利恩国师的厚重巨著,便停下来,随意翻开封面。“《七国主要贵族之世家谱系与历史(内附许多关于爵爷夫人和他们子女的描述)》,”他念道,“这可真是我见过的最无聊的东西了。大人,敢情您用这来帮助入眠?”

有那么一瞬间,奈德犹豫要不要把实情告诉他,但小指头的玩笑令他生厌。这家伙老是自以为机灵,那抹促狭的微笑从来不离唇边。“琼恩·艾林生病时读的就是这本书。”奈德谨慎地说,打算试探对方的反应。

他果然一如既往地耍了个嘴皮子。“若是这样,”他说,“那死还真算得上解脱。”语毕培提尔·贝里席伯爵鞠躬离去。

艾德·史塔克容许自己咒骂了一句。除了自己的手下,城里无人可以信任。小指头虽曾帮忙藏匿凯特琳,也协助奈德明查暗访,然而当詹姆和他手下出现时,他那幅急于自保的嘴脸,至今依旧历历如绘。瓦里斯更糟。他成天强调自己忠心耿耿,事实上他知道的太多,真正去做的却太少。派席尔国师越看越像瑟曦的走狗,巴利斯坦爵士则年事已高,又食古不化,多半会告诉奈德管好份内之事即可。

时间异常紧迫,待国王游猎归来,出于荣誉,奈德非得向他吐露实情不可。维扬·普尔已经安排好珊莎和艾莉亚三天后搭乘布拉佛斯的风之巫女号离开,奈德再也无法以她们的安危作为自己拖延的借口。

然而昨夜他却梦见了雷加的孩子。泰温公爵将尸首用他侍卫的红披风裹好,放在铁王座下。这么做颇为聪明,因为包着红布,血迹便不太明显。小公主死时光着脚,身上穿着睡衣,而那男孩……那男孩……。

奈德绝不能让类似的事情重演。王国再不能出现第二个丧心病狂的国王,更经不起又一次充满仇恨的腥风血雨。他得想办法保护那几个孩子。

劳勃是很可以表现仁慈的人。巴利斯坦爵士并非他惟一赦免的对象。派席尔国师,“八爪蜘蛛”瓦里斯,巴隆·葛雷乔伊……他们个个曾与劳勃为敌,然而一旦宣誓效忠,也都能得到友谊的拥抱,保留自己的荣誉。只要对方表现英勇,行事正直,劳勃便会将他当成勇敢的对手,尊敬有加。

然而这次情况有别:暗中下毒,背后捅刀,这种事他绝对无法原谅,就像他始终无法原谅雷加。我要教他们像龙一样死得干净彻底,奈德想起劳勃的话。

即便如此,他依旧无法保持沉默。他要对劳勃负责,更要对整个国家,对死去的琼恩·艾林……对布兰负责。那孩子肯定是无意之中听见部分事实,否则他们何必杀他灭口?

当天傍晚,他把身材粗壮,留着淡黄胡须,被他的孩子们戏称为“胖汤姆”的守卫托马德找来。由于乔里已死,埃林又出门在外,胖汤姆便成了他的侍卫队长。想到这奈德觉得些微不安,托马德是个很可靠的人,待人和蔼可亲,忠心耿耿,不辞辛劳,某些地方还算能干,但他已年近五十,而即使年轻时也算不上精力充沛。或许奈德不该这么轻易地送走半数侍卫,那些可都是他手下最精良的战士。

“我需要你帮忙,”托马德进门时,奈德对他说。胖汤姆每当被主人传唤,总有些惴惴不安,这回也不例外。“扶我去神木林。”

“艾德大人,这样好吗?您脚这个样子……”

“或许不好,但我必须这么做。”

托马德叫来瓦利,奈德一手扶一人的肩膀,勉强走下高塔陡峭的楼梯,跛着脚穿过内城。“将守卫班次加倍,”他告诉胖汤姆。“未经我允许,任何人不准进出首相塔。”

汤姆眨眨眼。“老爷,眼下少了埃林他们,我们的人手很吃紧——”

“不用多久。暂时延长值班时间。”

“遵命,老爷。”汤姆回答,“我能否询问——”

“最好不要。”奈德立时回答。

神木林里空无一人,信仰南方诸神的城堡中,向来如此。等他们在心树旁的草地把他放下,他的脚已经痛得撕心裂肺。“谢谢。”他从袖子里取出一张用家徽印章封好的纸。“麻烦你们立刻把它送去。”

托马德望见奈德写在纸上的名字,不安地舔舔嘴唇。“老爷……”

“汤姆,你照办就是。”奈德说。

他不知自己在神木林的静谧中等了多久。这里安详而宁静。厚重的围墙阻隔了城堡里的人马喧腾,他听见虫鸣鸟叫,听见叶子在风中瑟瑟作响。此地的心树是一棵棕色橡木,虽然没有刻脸,但奈德依旧可以感觉他所信仰的无名诸神的存在。脚也似乎不那么痛了。

日落时分她才姗姗来临,塔楼高墙上的云朵已经披上红霞。她依约独自前来,难得地衣着朴素,只穿了皮靴和绿色猎衣。当她掀开棕色斗篷的兜帽,他看见国王打她的地方。原本怒放的李子色已经褪为黄色,肿也消去,然而她的遭遇依旧一目了然。

“为什么在这里?”瑟曦·兰尼斯特站在他面前,高高在上地问。

“好让天上诸神作见证。”

她在他身畔的草地坐下,一举一动都优雅异常。她蜷曲的金发在风中轻舞,碧绿双眸一如盛夏的繁叶。奈德·史塔克已有许久不曾见识她的美貌,如今又再度唤起。“我知道琼恩·艾林是为什么死的。”他告诉她。

“是吗?”王后审视着他的脸,如灵猫一般小心翼翼。“史塔克大人,您就为这把我叫来?跟我猜谜语?还是您想学尊夫人挟持我弟弟一样挟持我?”

“你真这样以为,就不会来了。”奈德轻轻碰触她脸颊。“他以前打过你吗?”

“有一两次,”她别过去。“但没打过脸,否则就算是自身难保,詹姆也会跟他拼命。”瑟曦神情挑衅地看着他,“我弟弟胜过你朋友一百倍。”

“你弟弟?”奈德说,“还是你爱人?”

“两者都是。”面对真相,她脸上毫无异色。“我们从小就在一起。有何不可?坦格利安家三百年来都是兄妹通婚,以保持血统纯正。詹姆和我不只是姐弟,我们根本是分成两半的同一个生命,我们共享同一子宫。据我们家老师傅说,他托着我的脚方才来到人世。当我俩结合的时候,我才……觉得自己完整。”她的唇上隐约掠过一抹微笑。

“我儿子布兰他……?”

瑟曦坦然面对,没有回避。“他看见我们在一起。你很爱你的孩子,对不对?”

团体比武当天早上,劳勃问过他一模一样的问题。他给了她相同的答案。“我全心全意地爱他们。”

“我也是这么爱着自己的孩子。”

奈德心想:倘若换成别的小孩威胁到罗柏、珊莎、艾莉亚、布兰或瑞肯的生命,他会怎么做?甚或,倘若琼恩威胁到她亲生孩子的性命,凯特琳又会怎么办?他不知道,他祈祷自己永远不要知道。

“他们三个都是詹姆的孩子。”他说,这并非提问。

“感谢天上诸神。”

种性强韧,琼恩·艾林临死前如此大喊,事实的确如此。每一个私生子的头发都漆黑如夜。梅利恩记录了九十多年前雄鹿和狮子间最后一次结合,蒂亚·兰尼斯特嫁给葛文·拜拉席恩——他在本家排行老三。他们惟一的孩子是个无有名字的早夭男婴,梅利恩的书中如此描述:“个头大,食量佳,满头黑发。”再往前三十年,一位兰尼斯特家的男性娶了拜拉席恩家的女孩为妻。她为他生了三个女儿、一个儿子,全部皆为黑发。不管奈德在薄脆的泛黄书页间如何向前追溯,金黄一遇炭黑永远只有屈服的份。

“你们结婚十多年,”奈德道,“怎么会没有孩子?”

她倔傲地抬起头。“你那劳勃让我怀过一次孕,”她的口气充满轻蔑。“我弟弟找了个女人帮我把孩子清理掉。他根本不知道这回事。真要我说,我完全无法忍受他碰我一根汗毛。我们已经很多年没有行房了。他要是稍微远离他那些婊子,喝完酒还能跌跌撞撞地找到我房间,我也有其他方法满足他。反正不管我们做些什么,国王通常烂醉如泥,隔天就忘得一干二净。”

他们怎能如此盲目?事实从头到尾摆在眼前,清清楚楚写在孩子们的脸上,而他们却视若无睹。奈德觉得一阵反胃。“我记得劳勃初登王位那天的模样,完全是翩翩王者风范。”他静静地说,“成千上万的女人都会全心全意爱他,他到底做了什么,让你恨成这样?”

她的双眼燃起暮色中的绿火,宛如她家徽的母狮。“我们新婚当晚,初次同床共枕,他叫的却是你妹妹的名字。他压在我身上,进到我体内,浑身酒臭,他竟然悄悄念着‘莱安娜’。”

奈德·史塔克想起碧蓝的玫瑰,一时间只觉泫然欲泣。“我真不知该可怜你还是可怜他。”

王后似乎觉得这话颇为有趣。“史塔克大人,省省力气可怜你自己罢。我不需要。”

“你很清楚我必须怎么做。”

“必须怎么做?”她朝他没受伤的脚伸出手,搁在刚过膝盖的地方。“一个真实的人做他想做的事,而不是他必须做的事。”她的手指轻轻拂过他的大腿,带着最温柔的暗示。“离小乔成年还有好些年,国家需要一个强有力的首相。没人想重启战端,我尤其不想。”她的手拂过他的脸庞和头发,“倘若朋友可以反目成仇,我们为何不能化敌为友?尊夫人远在千里之外,我弟弟也不在城中。奈德,对我好一点,我发誓绝不让你后悔。”

“你当初也是这么向琼恩·艾林提议吗?”

她甩了他一个耳光。

“我会把这当成荣誉的奖章。”奈德冷冷地说。

“去你的荣誉,”她啐道,“少给我道貌岸然!你把我当什么了?你自己也有个私生子,我亲眼见过。我很好奇他的母亲是谁?是不是哪个家园被你放火烧掉,随后被你强奸的多恩农家女?还是个婊子?或者是那个哀伤的妹妹,亚夏拉小姐?我听说,当你将拂晓神剑那把‘黎明’送还给她后,她便从城墙投海自尽,这到底是什么缘故啊?是因为被你所杀的哥哥,还是被你偷走的孩子?告诉我啊,最讲究荣誉的艾德大人,你和劳勃,或是我,或是詹姆,究竟有什么差别?”

“别的不说,”奈德说,“至少我不杀孩子。夫人,请您听好,我话只说一遍。等国王打猎归来,我准备把事情原原本本地告诉他。在这之前你一定得走,带着孩子一起走,三个都带。不要回凯岩城,如果我是你,我会搭船去自由贸易城邦,或是走得更远,到盛夏群岛或伊班港,能跑多远就跑多远。”

“你要我自我放逐,”她说,“这是杯难以下咽的苦酒。”

“比起令尊给雷加小孩的那杯,算是好的了,”奈德道,“也比你原本应得的好。令尊和你弟弟最好也能一起走,泰温大人的财产足够让你们过舒服日子,还可以雇人保你们安全。你会需要的。我跟你保证,无论你逃得多远,劳勃的怒火都会尾随而至,追你到天涯海角。”

王后站起来。“那我的怒火又怎么办,史塔克大人?”她轻声问,目光在他脸上搜索。“王位近在咫尺,你只需伸手便可夺取天下。詹姆跟我说过,君临城陷那天,你发现他坐在铁王座上,便要求他交出王位。那是你千载难逢的机会,你只需爬上阶梯,坐上王位。可悲啊,可悲的错误。”

“我这辈子犯过的错,超乎你的想像。”奈德说,“然而这却不是其中之一。”

“噢,大人,这当然是,”瑟曦坚持,“在权力的游戏之中,你不当赢家,就只有死路一条,没有中间地带。”

她拉上兜帽,遮住浮肿的脸,快步离开,留下他独自坐在橡树的阴影下,置身神木林的静谧之中。头顶的黑蓝天空里,星星逐渐出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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