靳东诉商城侵权获赔5万 被告擅自使用图片宣传

天眼查App显示,近日,靳东与芜湖南京新百大厦有限公司网络侵权责任纠纷一审文书公开。

文书显示,原告靳东诉称,被告在其公众号“芜湖新百大厦”上发布的涉案文章中,擅自使用其大量肖像图片为被告购物商城柒牌服装进行广告宣传,极易使大众误认为双方存在某种合作关系,构成侵权。被告辩称,该文章内容未有任何文字表述靳东与被告有某种合作关系,不会影响靳东正常的商业代言。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未经许可在其运营的微信公众号使用了载有靳东肖像的41张图片,侵犯了靳东的肖像权,最终裁定芜湖南京新百大厦有限公司刊登声明致歉,并赔偿靳东经济损失5万元。

相关知识

靳东诉商城侵权获赔5万 被告擅自使用图片宣传
肖战起诉两家网店侵权获赔5万 被告擅自使用其照片宣传
赵丽颖诉母婴产品公司侵权胜诉 获赔30万元
鹿晗起诉炸鸡店获赔5000元 被告涉侵犯肖像权
吴谨言诉更美App侵权获赔
黄渤维权胜诉,获赔100万!被告公司曾称无力支付、愿赔3万
张凯丽名誉权维权案胜诉 起诉爆料者获赔30500元:考虑被告经济困难,免去赔偿款
刘昊然起诉网店侵犯肖像权获赔2万
张若昀维权家具店胜诉 获赔45万
迪丽热巴侵权案胜诉 被告需赔偿经济损失6万元

网址: 靳东诉商城侵权获赔5万 被告擅自使用图片宣传 https://m.taoroudan.com/newsview4751.html

推荐资讯